歐盟-法國擴大比吸收率SAR要求
2020年7月1日,法國擴大了SAR要求:任何在距離人體小于20cm的距離或輸出功率大于20mw的射頻設備都需要SAR測試或評估。
新規(guī)定針對哪些設備做出要求?
第二類產(chǎn)品
所有靠近頭部使用,手持或靠近身體攜帶的設備均為可能被覆蓋。如下產(chǎn)品:
1.手機;
2.配備3G/4G/5G SIM卡的平板電腦;
3.包含手機SIM卡的已連接手表;
4.3G/4G/5G迷你格式路由器;
5.海上便攜式甚高頻設備;
6.具有3G/4G/5G驅動器的筆記本電腦。
第二類
包含其最大授權功率的設備20mW的功率取決于設備的技術規(guī)格,對于某些型號可能無法達到20mW的功率。這包括以下設備:
1.DECT標準無繩電話;
2.對講機或同等設備。
關于射頻設備做SAR測試更多信息,請聯(lián)系0755-88850135-1439、13143431439(微信同號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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